三法印
——《莲华面经》
【提要】
佛教不是消极的讲苦、讲无常,而是为了让众生认识苦、空、无常的人生真相,三法印即是印证佛法的依据,识别佛法的标准。让我们明白世间万物,都在刹那间迁流变化,没有一样是常住不变的,会随着缘聚而生,缘散而灭。世间上并没有单一独立、自我存在、自我决定的永恒事物,一切都是依因待缘而生,彼此的关系是相互依存,无有实体性。当我们不再受制于贪嗔痴烦恼的束缚时,当下就是一种涅槃解脱的境界,所以涅槃乃人人可证,当下可得。
【正文】
佛法是宇宙人生的真理。所谓真理必须合于:普遍如此、必然如此、本来如此、永恒如此等条件。印证佛法合乎这些条件的定律称为“三法印”。
1. 诸行无常:“诸行”是指一切事物和一切现象;“行”又有迁流、转变的意思。世间上一切形形色色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常住不变的;没有一样不是在刹那之间迁流、转变。因为世间一切有为法都是因缘和合而生起,因缘所生的诸法,空无自性,它随着缘聚而生,缘散而灭。譬如有情世间的人有生老病死的现象,器世间的山河大地有成住坏空的演变,心念有生住异灭的变化。因此,一切法在时间上是刹那不住,念念生灭;过去的已灭,未来的未生,现在的即生即灭,它是三世迁流不住的,所以说“诸行无常”。
2.诸法无我:“我”是主宰和实体的意思,能够称“我”的,必须具有恒常的、自存的、主宰的、自在的。但是,世间一切有为法无为法,并无独立的、不变的实体或主宰者。譬如,一般人执着为“我”的身体,是依烦恼业缘、五蕴诸法所成,是虚幻不实的,如梁柱瓦椽和合而有房舍,离开梁柱瓦椽则别无房舍,因此“我”只是假名而已,并无实体。再如世间一切事事物物,也是依靠种种条件因缘所生成,没有本来固有的独立本性,也就是空无自性,因此说“诸法无我”。
3.涅槃寂静:“涅”是四圣谛——苦、集、灭、道中的“灭谛”,是破除贪嗔痴,断灭一切烦恼、痛苦、人我等无明火焰,而达于毕竟清净,充满快乐、光明、自由自在的境界,也就是身无恶行、心无恶念,身心俱寂,没有动乱的一种解脱境界。
人生在世,常为扰攘纷纭的世事及贪嗔痴、烦恼无明所系缚,正如犯人被杻械枷锁束缚而不得自在,一旦枷锁卸除了,便得解脱,解脱就是涅槃。因此,涅攀不是死亡,而是佛教最圆满的世界。
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此“三法印”是印证佛法的根据,是识别佛法、非佛法的标准。在原始佛教的教理中,它是缘起说的思想基础,是最初的根本佛法。因此,若能理解三法印,也就能把握佛陀的根本思想了。
【注释】
1有为法: 指有作为、有造作之一切因缘所生法。《金刚经》:“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2无为法: 指无生、住、异、灭四相之作为。
3业缘: 谓善业为招乐果之因缘,恶业为招苦果之因缘。一切有情皆由业缘而生。《维摩经》:“是身如影,从业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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