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慧,若有沙门、婆罗门,欲令无种、有种因果现,及事时住,缘阴、界、入生住,或言生已灭。
“沙门、婆罗门”:“沙门”是出家修道之人,是梵语,中文意义为勤息,即勤修众善,止息诸恶。“婆罗门”是在家修道之人,中文义为净行。这是说起邪见之人,不外在家、出家二众。在家出家二众若起邪见,则不异于外道恶见论者。
“欲令无种、有种因果现”:“无种、有种”,就是有无二见。因外道邪计有、无二法能为一切法之生因,以其为能生,故称“种”。“无种”,就是计虚空或自然为生因,这是断见论者。“有种”,就是计微尘、胜性、自在天等为因,这是常见论者。总之“无种、有种”便是无因及邪因,然邪因虽亦有因,以其因不正,故还是拨无因果。“现”,是显现、生起之义。“因果现”是以有、无二者为能生起诸法之因,因此而有所生诸法之果现起。换言之,亦即:“一切因果,皆是有、无之种所生。”
“及事、时住,缘阴、界、入生住”: 这是指堕常见者,彼等说诸法以有种为因生起之后,便依内身、外境而永住。“事”,即是境,亦即外境。“时”是时间,或长时永远之义,以时间不断故。“缘”,依、由于。“阴、界、入”,即五阴(五蕴)、十二入、十八界。“生住”,即永生常住之义。
“或言生已灭”:外道或有的说,一切诸法生起之后,刹那之间便灭去,这是执断灭论者。
“大慧,”例如有出家或在家的修道人,勉强妄说,要“令”“有”、“无”二法为能生万物之“种”,而谓以此为能生之“因”,乃有所生诸法之“果现”起。并谓诸法如是生起之后,便依“事”境,或依“时”间而永“住”不灭,或“缘阴、界、入”而“生”,生已,常“住”不变(这是落常见论者)。或说一切诸法,依无种为因而生,“生已”,刹那即“灭”(这是落断见论者。)
总之,执有无二论、断常二见者,皆是由于不了常住真心,因而迷于自心所现,因此才有种种妄想言说戏论。
大慧,彼若相续:若事、若生、若有,若涅槃、若道、若业、若果、若谛、破坏断灭论。所以者何?以此现前不可得,及见始非分故。
若相续 :“相续”指因果相续。因一切因果法,不论世间或出世间,皆以相续而有,若无相续,则因果断,如是则无因果。所以“相续”即代表一切因果法。在此,“相续”为总说外道所破坏之法,亦即坏因果,以下是别说。“若”为发语词。
若事、若生、若有:这三项是代表世间的因果法。“事”,是业,即是惑业。“生”,是五阴生,以有惑业,故有五阴生。“有”是诸有,即三有、或二十五有,以有五阴生,故有诸有生起。以上是世间因缘生灭法。外道以执无因、邪因,故世间之因果法皆悉破坏。
若涅槃、若道、若业、若果、若谛 : 这是出世间的因果法。“涅槃”,即灭,是四谛中的灭谛。以众生觉诸有轮回生死苦,故欲求涅槃,以灭此苦。“道”,即道谛,因求涅槃,故修圣道。“业”,即是集谛,为苦生起之因;以修圣道故可断集。“果”,即三界苦果,亦即苦谛。以断集故,因断则果灭,如是则三界之苦果寂灭。“谛”,即圣谛,或一切佛所说之真理。凡此,皆因外道执有、执无而落于断灭。
破坏断灭论 :即外道于佛所说之涅槃、业、果、四谛、八道等因执有、执无而成破坏、断灭之邪论。
“以此现前不可得”:“以”,因也。“此”,指这一切世、出世间的真理。“不可得”,指外道以执有无之恶见,令人于一切真理,现前无法证得。此句唐译作:“不得现法故。”
及见始非分 :“始”,原始,即根本之义,指一切法之根本。“见”,为知见、证知之义。“非分”,非其分,即非执恶见者之分,亦即:他们没分,无能力证知彻见一切法的根本,因为其所执恶见障正知见的原故。承上句,既然于一切法现前的因果都不能了知,哪里谈得到穷溯深究过去无量劫来的一切法的根本?这都是妄执恶见所造成的结果。
“大慧,彼”执外道二见论者,破坏了一切“相续”的因果法:例如世间的惑业 (“事”)、或五阴“生”,或诸“有”等法,皆悉破坏,又如出世间的四圣谛法,如灭谛 (“涅槃”)、如“道”谛、如众“业”集起之集谛、如明三界苦“果”之苦谛,等等种种佛所说之真“谛”圣法,外道皆作“破坏断灭”之“论”。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所执邪见,障于圣道,令他们自己及他人于“此”等圣谛之因果法“现前不可”证“得”。不但如此,而且令自他无能力(“非分”)了悟彻“见”一切法的原“始”根本。
大慧,譬如破瓶,不作瓶事;亦如焦种,不作芽事。如是大慧,若阴界入性,已灭、今灭、当灭,自心妄想见,无因故,彼无次第生。
破瓶不作瓶事 :“事”,是功用、任凭之义。谓已经破了的瓶子,不能再有瓶子的作用,故不能再当瓶子用,更进一步说:已不可说是有个瓶子了。这比喻外道的无因,就好像破瓶,破瓶虽有个瓶子的样子,但实在等于没有瓶子一样。同样的,外道以“无”为一切法的生因,虽然表面上亦是有个因的样子,但这“因”实不能生出什么来,因这个“因”是无,而无怎能生有?因此这个无因等于破瓶一样,不但不能生世间法,更不能生出世间涅槃果,因为无因则无果,这是一定的。
焦种不作芽事 :“种”是种子,“不作芽事”是不能生芽。谓烧焦的种子,不能再发芽。焦种比喻外道之邪因,如执自在天、神我、胜性等为万物生因。这些因,表面上看去也是有个因,但这些“因”因为不正,犹如焦种,已经败坏,也根本不能生起什么法来,不但不能作世间法之生因,也不能作出世法、得涅槃之因,因为其种已坏故。故若依此修行,唯有徒劳,如种植焦种欲求果实。
已灭、今灭、当灭:这是指外道所执断灭论,谓阴界入之性三世不相续,过去生者,过去已灭,不相续到现在,故过去之阴界入不为现在阴界入之因,而现在之阴界入非为过去阴界入之果,以不相续故。相同的,阴界入现在生者,亦现在灭,不相续到未来,而成为未来阴界入之因,而未来之阴界入亦非现在阴界入之果;未来生的阴界入也是在当时即灭,所以一切都不相续。这是标准的断灭论者。外道之所以倡如是言,三世阴界入不相续,不互为因果,是因为他们邪执三世之阴界入别有生因,如有、无、自在天等,故不待三世因果相续而生一切法。
彼无次第生:“次第生”为先因后果、次第生起。此谓外道因执无因,故他们无法证得一切诸法先因后果、次第生起之相,更何况能证得其所志求之涅槃!
“大慧,譬如”已“破”的“瓶”子,就不能再有瓶子的功用,(只有一个瓶子的样子而已,外道的无因论也是这样,只有个“因”的样子,但并不能生出什么来。) 又“如”烧“焦”的“种”子,无法再发芽抽枝,(外道的邪因也是一样,无法当作任何一法的生因)。就是这样,“大慧,若”如彼外道所执之断灭见说:五“阴”、十八“界”、十二“入”之“性”,过去生者,过去“已灭”;现在生者,“今灭”:未来生者,“当灭”,三世之阴界入不相续而互为因果。如是,则其所求之涅槃,只是“自心妄想”所“见”,并无其实,以其无因故不应有任何果,更不会有涅槃果。所以他们绝“无”法证知一切法先因后果“次第生”起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