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小节.
【楞伽原典】
不坏相有八,无相亦无相。譬如海波浪,是则无差别,诸识心如是,异亦不可得。
【注释】
不坏相有八: 此谓八识虽各有其别异之相,然此各各别异之诸识相中,亦皆各含有“不坏”之真“相”。故,八识之真相,实皆不坏也。
无相亦无相:然以究竟言之,八识之相,连真相在内,都是无相、无体,但唯心妄现。此处说“无相亦无相”,则类似“是空亦空”、“无生亦无生”。因世人闻“无相”,则以为无相是一种相状,只是有别于“有相”的一种相。为破此执“无相之相”的迷,故说“无相亦无相”。盖佛说“无相”本为破“有相”执,有相执破了之后,若还存个无相,或反执此无相为有相,便大失无相之义旨,故说“亦无相”以破无相之执。大凡,有相易去,无相难除,故真修者于此须留意。简言之,“无相”为去执妄之情,以达真;“亦无相”为破执真之见,俾使真妄皆忘、情见俱离,如是尔焰方净,豁豁如虚空,胸中不存半点墨,无有少法可立,方是如来说无相之本旨。
譬如海波浪,是则无差别:此承上谓,虽然藏体本无相,而诸识现有相,而此等有相,实亦无相,只是托缘妄现,因此诸识与藏体同一无相,并无差别。譬如“海”水与“波浪”,两者实无差别,波浪只是由境风之缘,一时现起的现象,海水之质并未变。又,波浪为从海水起,故波浪之质与海水之质是不会两样的;同样的,七识是从藏体起,因此七识与藏体之质也一定不会两样,而藏体无相,故七识也应是无相,本同一真,只因境缘而有妄相乍现。所以说两者是究竟“无差别”的。
诸识心如是,异亦不可得: 不但第六识与第七识无别异,即使前七识与第八识心体也是一样,同为一体,无有别异。“诸识”在此指前七识,“心”指阿赖耶,亦即藏识本体。
【义贯】
“八”种识之中,各个皆有“不坏”之真“相”,而此真相以及八识之妄相,复皆是“无相”,然此无相亦不可得 (“亦无相”)。“譬如海”水与海水所生之“波浪”二者虽见有差别,其本质“则”并“无差别”。前七识与阿赖耶识也是如此,其本体之本质实都一样,你若要说它们有别“异亦不可得”。
第2小节.
【楞伽原典】
心名采集业,意名广采集,诸识识所识,现等境说五。
【注释】
心名采集业:“心”指第八识。阿赖耶识能“采集”善恶诸“业”,为总报主。“采集”,执取、积集。
意名广采集:“意”为第七末那识,因末那内外两边攀缘,内执第八识为我,外执前六识为我所,以其内外攀缘,故称“广采集”。
诸识识所识:“诸识”,指前五识。第二个“识”字为指第六意识。“所识”,是所分别、所了别。此句谓前五识(诸识)所缘取之五尘影像为第六意“识”之“所”了别。这是颂第六识生起之因。
现等境说五:“现”,是现前,“等”是同等、同一,没有别异,亦即现量之义。因现量与比、非二量比较起来,可说是与现前之境几乎是一样的,没有加上私情的附会与扭曲,所以称现量为“等”。此句谓:攀缘“现”前现量之五尘“境”,便是前“五”识生起之因。
【义贯】
第八识“心”之得“名”,为其能“采”取积“集”善恶诸“业”。第七末那“意”识之得“名”,为其于内之藏识,外之前六识两边,“广”为攀缘“采”取积“集”,而执为我、我所。前五“诸识”所缘取之五尘影 子,则成为第六意“识”“所识”别之对象。攀缘“现”前与现量“等”同之五尘“境”,则“说”是前“五”识生起之因。
第3小节.
【楞伽原典】
尔时大慧菩萨以偈问曰:
青赤诸色像,众生发诸识,如浪种种法,云何唯愿说。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以偈问曰:如佛前面所说,“青、赤”及珂、乳、石蜜等“诸”外在“色像”尘境,能使“众生发”起“诸识”,如此则心与境皆有实体;又说“如”风鼓“浪”而生“种种法”,如是则风与浪亦皆是实有,“云何”世尊接着又说无相亦无相,此理为何?“唯愿”如来为我解“说”。
第4小节.
【楞伽原典】
尔时世尊以偈答曰:青赤诸杂色,波浪悉无有;采集业说心,开悟诸凡夫。
【义贯】
尔时世尊以偈答曰:我所说外在的“青赤”等“诸杂色”,与作为比喻的海水中的“波浪”一样,皆“悉无有”实性,实皆唯心所现;虽然外境之性实非有,而我却又说“采集”前七识所造之“业”者,“说”名为“心”,而究其实,原无一法可以采集,这是为了“开悟诸凡夫”令净自心,莫作诸恶,(以免虚妄造作诸业,而堕入虚妄因缘之法,不能拔出,如海起波浪,不能自止,虽然海浪只是妄相,其性唯水,但以凡夫无智,不能见真,故令离妄。)
第5小节.
【楞伽原典】
彼业悉无有,自心所摄离,所摄无所摄,与彼波浪同。
【注释】
自心所摄离:“摄”,即摄取,指能采集之心。“所摄”即所采集之业。“离”,是相离、分离、不和合、无之义。此谓,其实“自心”与其所“摄”取之业,实相分“离”、不和合,是故,心虽现有采集,而心中实无诸业,以诸业本空,唯心妄现故。因此,自心既离于所摄取之业,而心中无有所摄,便无能摄,故此句实即是言:自心实无能摄之性;因无能摄之性,方能离于所摄。
所摄无所摄:上一句言心实无能摄,此句再说连所摄之性亦无。因所摄者,与水之波浪一样,托缘妄现。故此句谓:心“所摄”取之业,实“无所摄”之性。
【义贯】
事实上所说的那些“业”本“悉”一“无”所“有”,是故“自心”与其“所摄”取采信之业,实相分“离”,不相和合,因此所谓心“所摄”取之业,实“无所摄”之性,这正“与彼”海中所起之“波浪”相“同”,境风吹拂而起,唯有妄相,实无自性。
此四句偈魏译作:“彼业悉皆无,自心离可取,可取及能取,与彼波浪同。”唐译作:“而彼本无起,自心所取离,能取及所取,与彼波浪同。”可作参考。
第6小节.
【楞伽原典】
受用建立身,是众生现识,于彼现诸业,譬如水波浪。
【注释】
受用建立身:“受用”,为依报,因器世间的一切,为众生之业感所现,为众生所受用,故称依报为受用。“身”,为正报。此句为倒装句,应为:“建立受用身”。此句须与下句合解。
是众生现识:“现”,为显现。“识”,为本识。此句与上句合言为:建立、成就众生之依报与正报者,为众生本识之所现。此句唐译作:“众生识所现。”
于彼现诸业:“彼”,指本识。“诸业”,指依、正等业。盖依、正皆为众生之业报,是故此处称之为诸业。
【义贯】
“建立”为众生所“受用”之依报,及正报之“身”者,皆“是众生”自心本“识”所现之“相”,本无自体,是故,“于彼”本识上所“现”之依、正“诸业”,亦无自体可得,“譬如”依“水”而起之“波浪”,水与波,非一非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