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有见无是众生迷惑、烦恼、苦因:成佛心理学丨《楞伽》了义精讲(三十五)

第1小节.

【楞伽原典】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 世尊,建立、诽谤相,唯愿说之,令我及诸菩萨摩诃萨,离建立、诽谤二边恶见,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觉已,离常建立、断诽谤见,不谤正法。

注释

建立、诽谤相:“建立”,即是常见,因为于非有中说有,所以说是“建立相”。“诽谤”,即是断见,因为于非无中说无,所以说是“诽谤相”。此二相即是一切邪见、恶见的根本,令众生迷真理。

离建立、诽谤二边恶见,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建立与诽谤,一著有,一著空,趋于两边,使众生不得见中道真理。若能离于此二恶见,则妄尽,自然真实独露顿证第一义谛理,故说“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疾”,疾速。

觉已:得菩提正觉已

不谤正法:谓因此令诸众生不谤如来正法,因而建立正法。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非有说有之“建立”常见,与非无说无之“诽谤”断见,此二恶见之“相,唯愿”为我“说之,令我及诸菩萨摩诃萨”得“离”于“建立”之常见,与“诽谤”之断见,此两种趋于“二边”之“恶见”,妄尽真圆,而速“疾”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得菩提正“觉已”,便得永“离”执“常”之“建立”见,与执“断”之“诽谤见”,令诸众生得知正见,“不诽正法”,因而建立正法城

第2小节.

【楞伽原典】

尔时世尊受大慧菩萨请已,而说:

建立及诽谤,无有彼心量。身受用建立,及心不能知。愚痴无智慧,建立及诽谤。

注释

无有彼心量:谓真如理中,实无有彼外道妄计之有无等二见之心量。“量”,一切可称量,见闻觉知之物,都叫量。意义与“法”字相近。魏译作:“心中无断常”

身、受用建立:“身”,正报,五蕴身。“受用”,依报是为身所受用的器世间一切财、物。此谓甚至一切众生正报之身,及依报之器世间,这一切都是唯心所现,更何况断常二见,离于自心外,宁有实法?

及心不能知:“心”即唯心,亦即一切法唯心现之义“不能知”,是不能以妄识分别而了知,须泯除一切妄见,契于真理,然后乃知。也就是所谓的“唯证方知”。“不能知”,换言之即是:不能以识识,不能以智知。

义贯

“尔时世尊受大慧菩萨”之“请已,而说偈言”:关于“建立”之有见“及诽谤”之无见,真如理中实“无有彼”外道所妄计之建立与诽谤二见之“心量”。三界之内,一切众生正报之“身”,及其所“受用”的依报器世间财物等,这一切法的“建立”成就,皆是唯心所现,更何况断常二见。如是之甚深道理,“及”一切法唯“心”之义,实“不能”以识分别而得了“知”,惟证方知。然以“愚痴”凡夫“无”有“智慧”,不知一切法是自心现,因而于外法中攀缘、妄想分别,而妄起“建立及诽谤”二种邪见。

诠论 

此一问一答,是要显示真如之体为离过绝非。上面经文表示正智如如为离念境界,唯证相应。而邪小之人不达此理。只是恣意妄想分别有无,因而隐晦如如,盖覆正智所以世尊一向痛斥其非,切诫菩萨修学,令离邪见,顿契真如理体。大慧已领会所说之旨,但不知断常二见之相如何,所以特地再请世尊开示,以便远离,而证果觉。然而外道之见解不出四句,四句不出有无。而此四句对于真如体都构成诽谤。若说“有”,是增益谤;若说“无”,是减损谤;若说“亦有亦无”,是自语相违谤;若说“非有非无”,是戏论谤。现在大慧菩萨说无中立有,叫做建立,也就是“有见”,有中计无,称为诽谤,也就是“无见”如来有无之见顿忘,则百非之计一时俱遣,见尽计除,自然如如正智昭然显现。

第3小节.

【楞伽原典】

尔时世尊于此偈义复重显示,告大慧言:有四种非有有建立。云何为四?谓非有相建立、非有见建立、非有因建立、非有性建立,是名四种建立。又诽谤者,谓于彼所立无所得,观察非分而起诽谤,是名建立、诽谤相。

注释

非有有建立:本来非有,而建立有相

非有相建立:于非有相之中,建立诸相

非有见建立:于非有见中,妄建立诸见

非有因建立:于非有因中,妄建立因。

非有性建立:于非有性中,妄建立性

于彼所立无所得:“彼”是指外道。“所立”,是外道依邪见所立之法。此句谓: 外道之人于彼依邪见所立之法中观察相、见、因、性四者,发觉皆毫无如来所说的如体可得。

观察非分,而起诽谤:以其观察的结果,发现真理并非其分(在他们的法中没有),因而起诽谤,而言一切无

义贯

“尔时世尊于此偈义复重”明“显”开“示”而“告大慧言:有四种”本来“非有”而妄“有建立”之相“云何为四?谓”一、于“非有相”中而妄“建立”诸相;、于“非有见”中而妄“建立”诸见;三、于“非有因”中而“建立”诸因;四、于“非有性”中而妄“建立”诸性,“是名四种建立”之相。“又,”堕于无见之“诽谤者,谓”外道之人“于彼”依邪见“所立”之法中,分别观察其所妄立之相、见、因、性四者,结果发觉其中皆毫“无所得”,并没有如来所说示的真如之体在其中显示。以其“观察”真如之理并“非”其“分”,因“而起诽谤”,而言一切皆无,落于无见。“是名建立”与“诽谤”二种恶见之“相”。

诠论

真如之心境本自清净,而于心镜上所显的一切色像,亦原来空寂。然而如梦幻一般的诸识,之所以在如来藏心中成形,皆是由外物对镜所显。因此,根身器界,一切诸法,都是第八识中所现的相分,因此经中称为“相”。而外道不了这一切相皆是自心所现,却于心外见一切相,计著种种心外之相,妄起言说戏论,所以如来称为“(于)非有相 (中) 建立 (诸相)”。“相分”现起后,第八识的能见分,便见有此等诸相,然后前七识更去计执见分所见,执为实法,故称为“见”。而外道不了此理,以为真有所见,故如来称为“非有见建立 (见)”。八识中之根本无明,为生化一切万物之因。然此无明,亦无自体,唯是自心妄想所现,其性了不可得。而外道不了此,以为一切物之生因在于心外,故于心外计执种种法,为生物之因,故如来称之为“非有因(而)建立 (因)”。一切法,不管有为、无为,都是依缘、如幻而生,无有自性。而外道不了此,于无自性而言之,这些相、见、因、性,本来都是无有自体,亦非有生,所以如来通称其为“非有”;然而邪小之人不达唯心所现之理,于非有中横计为有,所以如来通称其为“建立”。这四种“建立”之相,便是所谓的“有见”,而接下来的诽谤相,便是所谓的“无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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