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负责?什么叫为“他人”(或任何“外在的”事物)负责?如果我们对自己的孩子或爱人或任何他人没有生起“贪求”之心,我们的对“他人”负责的心念还会跟现在一样吗?我们有资格和能力为“别人”“负责”吗?我们已经有能力为“自己的(这个全然属于自我的)宇宙”“负责”了吗?在明确地反思、探究和回答如上问题之前,我们所谓的为“我们所爱的人”负责的话语,基本上是自我欺骗和欺骗他人。简单说,在没搞清楚事实真相之前,“为他人负责”的“说法”,一半是无知,一半是自私。或许还有诸如“恐惧”等小杂质掺杂其中。
如果没有人有能力或有义务为你负责,那么,你有能力为别人负责吗?
如果你是一个商人,你不行奸诈欺骗之事,叫对你的客户“负责”吗?不,不,不,那只能叫做你对你自己的良心负责。
那是基本要求,是对自己负责的明智心智,根本算不上对别人有多好。
我们经常使用诸如“负责”此类的词语和观念,将自己和他人陷于混乱的逻辑之中。
我们还从未了解生命和精神生活的真相,以及它全部的潜能。
大众观念只是像一堆机器语言乱码,它们只是胡乱运行而已。
“真正的爱是帮助对方学会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今天受教于谢挺老师了。“爱不是为别人负责。”“我们可以帮助别人,但我们没有能力为别人负责。”“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也不应该试图为别人负责,那是一种占有,也是一种剥夺。看起来有时候还能从谢挺老师那里学到一些明确的东西。
事实是,我们不是“不应该”向别人索取,而是根本“没能力”、“做不到”“从别人那里”索取“到”什么。就是说,就算我们玩儿了命想从别人那里“搞”“来”什么东西,我们永远不会得逞。
我们唯一有能力做到的,就是把自己拥有的,属于自己的,分享给别人。
我能做到的是,我把自己的钱给别人,把自己的爱给别人,把自己的欢乐分享给别人,把自己的知识和生命经验分享给别人。
我能做到如下事实吗?我把别人的钱从别人口袋里掏出来?我“要求”别人“更”爱我一些?我把别人内心的欢乐夺过来一些?我抢走别人的知识?别人的生命经验?
我唯一能做到的是把我自己拥有的东西分享给别人,我永远做不到的是从别人那里索要本属于他人但却是自己想要的东西。
生命的生长,就是不断地拆除“自我”与外在的“世界”和“他人”之间的“概念化对立”。这种“概念化对立”拆除之后,一切“语言”和“观念”造成的“虚妄的假相”,就会破灭。没有了假相障眼,不可思议的奇妙真实,就出现了。
失败的人想的是“我能从别人那里得到什么呀?”,幸福的人想的是“我如何才能为世界创造更多欢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