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佛要义——“无生”和“无二”的内涵:成佛心理学丨《楞伽》了义精讲(三十九)

第1小节.

【楞伽原典】

大慧,不自生,非不生,除住三昧,是名无生。

注释

不自生:即自体本自不生。亦即: 不是自己生起,而不依众缘,亦即,并非无因生。魏译与唐译皆作:“自体不生”

非不生:并非不从缘如幻而生。凡夫境界如是,诸佛菩萨之境界亦如是。所差者,只是凡夫不自在,诸佛菩萨得自在而已。因此诸佛菩萨,起于大悲,随顺众生而如幻化现。是故永嘉禅师云:“若实无生无不生”,即是此义

除住三昧:谓唯除了登地苦萨,依所住之真三昧力,了无明空,始证真无生

义贯

“大慧,”所谓无生者,是说“不”是有实“自”体“生”,而并“非不”从缘如幻而“生”,然此境界,唯“除”了登地之大菩萨,以所自“住”之真“三昧”力,照了无明空,始能证得外,其余无能知者。“是名”为一切法“无生”

第2小节.

【楞伽原典】

离自性即是无生。离自性、刹那相续、流注及异性现,一切性离自性,是故一切性离自性。

注释

离自性:亦即是无自性。以一切法本离于性、非性,故无自性;无自性,即不得言彼法有生起,所以说“离自性即是无生”

刹那相续、流住:以一切法刹那不住,相似而相续自无始来流注不断,故无自性。因为若有自性,则应恒常今见不常、刹那生灭,所以知其无有自性。

及异性现:且一切法生已,便有别异之性显现,亦即刹那变异之义。若其性可于一刹那间便改变,足见其本无实自性可言

义贯

若一切法“离”于“自性”(无自性),“即是”一切法“无生”。为何说一切法“离自性”? 以一切法“刹那”不住,相似“相续、流注”不断,故是无自性一若有自性,应恒常不变,不应刹那生灭。“及”一切法生已,刹那之间,便有别“异”之“性”显“现”,如是刹那变异其性,故知“一切”法之“性”本“离自性”,唯心所现。“是故”我说“一切性离自性”

第3小节.

【楞伽原典】

云何无二?谓一切法如阴热、如长短、如黑白。大慧,一切法无二,非于涅槃彼生死,非于生死彼涅槃。异相因有性故,是名无。如涅槃、生死,一切法亦如是。是故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应当修学

注释

无二:“二”,是二法,即是一切对待之法。然而真理绝待,一切对待皆是凡夫依妄识分别而生,故无二法相即一切法究竟之实相。

一切法如阴热、如长短、如黑白: 一切法皆如阴与热如长与短,如黑与白,皆相待而立,独立则不成,故求其自性,了不可得。如长因短而立,则长无自性;若长有自性,则不须待短而立;今须有“短”才能见有“长”,故知长性不独立存在,长性既不独立存在,则“长”无自性相同,短是因长而立,则短无自性;长短之性既皆非本有只是相待而生,所以说法实无二,其差别只见于相待。

非于涅槃彼生死,非于生死彼涅槃:非于涅槃之外实有生死,非于生死之外实有涅槃。生死涅槃本无差异,只是二法相待而立名,其实无有二致。例如非于“长”之外实有“短”之性可得,亦非于“短”之外而实有“长”之性可得,若不立“长”,则不见有“短”之性;若不立“短”,亦不见有“长”之性。同样的,并非于生死之外,实有涅槃性可得;若不立生死之性,则不见有涅槃;但顿不分别,则生死涅槃实一。若不立涅槃,则亦不见有生死之性。此二法之对立,但从自心妄想分别生。

异相因有性故:“异”,互异“相”,相待。“因”,原因。“有性”,便有妄性显现。此言:生死涅槃本无二,然因凡夫逐生死,二乘趣涅槃,各由情见,故其所执取各异,互相对待,以此互异相待之因,便有妄性显现。如由“长”见“短”等,而长性不实,短性亦然。涅槃生死亦复如是,其性皆不实。是故《华严经》云:“有净说生死无净说涅槃,生死与涅槃,二俱不可得。”

义贯

“云何”为一切法“无二”相?“谓一切法如阴”凉与炙“热、如长”与“短、如黑”与“白”,皆相待而立,独则不成,故求其独立之自性,了不可得。“大慧,一切法”以相待之幻则现有二,而其究竟本“无二”。是故,并“非”离”于“涅槃”相待之外,“彼”凡夫之人有“生死”;亦“非”离“于生死”相待之外,“彼”二乘之人得“涅槃”。是故生死涅槃本无二,然而凡夫逐生死,二乘趣涅槃,其所执各异,互成对待,以此互“异相”待之“因”,便“有”妄“性”显现,“故”生死与涅槃无二。“是名”一切法“无二”之真相。正“如涅槃”与“生死”相待而成。其他“一切法亦”是“如是”相待而立,而现若有性、有相;若不相待,则不见一法而有自性、自相。(然一切法本自无待,其相待者,众生自心妄想、攀缘而生,因而强拉二物以为对待。)“是故”于一切法“空”、一切法“无生”、一切法“无二”、一切法“离自性相”(无自性相) 之奥义,汝等“应当”勤“修学”

第4小节.

【楞伽原典】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我常说空法,远离于断常,生死如幻梦,而彼业不坏。虚空及涅槃,灭二亦如是。愚夫作妄想,诸圣离有无。

注释

生死如幻梦,而彼业不坏“生死如幻梦”,即是空义因空,所以不常。虽然空、不常,然业果亦不坏失,此即不断义。

虚空及涅槃:即虚空无为、择灭无为,与非择灭无为三无为法。谓此三无为法亦如有为之生死一样,远离于断常。

灭二亦如是:“二”指断常等一切二见。此谓:而佛所说的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等,也是一样为了息灭凡夫妄想执著的一切二见,令入中道正见。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我常说”中道妙“空”之“法”,为令众生“无离于断常”等恶见,有无俱遣。“生死”本“如幻、梦”,故不常;“而彼”生死之“业”果存于八识田中,却“不坏”失,故亦不断,是故世间本离断常。至于“虚空”无为、“及涅槃”等三无为法,亦如有为之生死一样,本离于有无断常。有为、无为如是,离于断常,佛所说的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等能“灭二”见之法“亦如是”,离于有无断常。然而“愚夫”于彼一切法皆“作妄想”分别,故见有无,“诸圣”以圣智照见,则“离”于“有无”诸想,忘言离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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