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就是爱:爱的辩证

如果我们能从爱别人的过程中体验到快乐和幸福,那么,我们就没有道理还要求被我们爱的人回报我们,我们倒是应该感恩我们所爱的人。比如,我们因为爱我们的爱人而感到幸福,我们应该感恩他或她;我们因为爱我们的子女而感到欢乐和幸福,我们应该感恩我们的子女。我们的爱的形式,能给我们带来欢乐幸福的爱的形式,恰恰不是索取,而是给予。我们应该感恩接受我们的给予的人。因为对方没有嫌弃我们的给予。当我们把情绪、劳动、礼物和钱币,交给我们所爱之人,比如我们的爱人,或者我们的子女的时候,对方的接受,是对我们的恩赐,而我们恰恰从这接受(的恩赐)中,收获了欢乐和幸福。我们不应该认为我们付出了我们不应该还要求“回报”,那是昏昧的心意识。真正的爱的交流,伴侣之间,亲子之间,亲友之间,都是以内在情感的流通互动为基础的。物质性的事物,只是工具,表达工具。最宝贵的“回馈”是信任和接受。我们会要求我们的爱侣回报我们等值的事物吗?信任和接纳是有价格的吗?我们会要求我们的子女回报我们等值的东西吗?难道不是孩子恰恰给了我们生存的勇气和欢乐吗?实际上,我们有可能像吸血鬼那样,从自己的孩子身上“吸取”了那么多欢乐和价值感。我们会觉得“不值”吗?——我们为什么会付出比自己愿意付出的更多的“东西”?——我们忘记了对方并没有向我们索取这个事实吗?——我们究竟是在爱对方(爱人、子女、兄弟姐妹、亲友),还是想通过“投资”从对方那里“盈利”?

真正的爱就像阳光和空气一样,而如果我们想要拥有更多的阳光和空气,以便能将之分享给身边的爱人、子女和一切众生,那么,我们永远不要期待以“物质”和“交换”的思维方式去看待“爱”这种东西。想要拥有更多“爱”以便分享给他人的唯一方法就是——在自己的内心去孕育祂,在自己的内心去孕育祂,在自己的内心去孕育祂。

真正的爱,会流动,会分享,会伴随欢乐和幸福,但永远不能用“物化的”事物衡量,更不能用“交换”的思维模式进行思量。爱里头没有任何交换。

一旦有任何“交换”进来,“爱”就会变成可耻的、腐败的、丑陋的“冤孽”。只有昏聩不明的人才会在“爱”上面犯错误。

对方对我的信任和接纳,就是一万倍超值的“回报”了。因为我从那里收获了分享的欢乐和生存的意义感和价值感。祂可能是我的爱人,我的子女,我的兄弟姐妹,亲友路人。

爱,不是一个概念,也不是一个具体事物,祂关乎我们的心灵感受和认知智慧,祂是最深层隐秘的,最无形的,又是力量最巨大的,那些伟大的成就和伟大的人物,以及最超然的欢乐、幸福、意义、价值,都是从爱而生。我们应该深入思考,小心呵护。祂是阳光和空气,如果缺少了阳光和空气,我们的生命就会扭曲变形,变成怪物,我们会痛苦不堪,永远失去自我和自主。

与“爱”这种东西缺少交流的人,是值得同情的。我不认为一个人的物质上的清贫有什么可值得同情。以物质的清贫为耻,这样的想法,反而是值得同情的。“爱”的富有,是心灵的最大的富有。而心灵富有的人才能创造足够的物质生活保障。凡是觉得钱不够的情况,很可能是以“爱”不够为其根本原因的。比如,对他人的爱不够,对生活的爱不够,对知识和智慧的爱不够,没有兴趣,没有理想,没有动力,正是因为如上的种种“主观”条件,决定了外在的“物质清贫”。实际上,一个人物质生活究竟是不是拮据或富有,本就只是人的“主观判断”,根本不是什么“客观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