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般涅槃者,说何等法,谓为涅槃?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 世尊,”诸佛如来所说的“般涅槃者,”是指“说何等法,谓”之“为涅槃?”
前面说诸禅既然不同,所证的果德也不一样。外道执神我,冥性等为涅槃,二乘以灰身泯智为涅槃,今如来以清净禅而入涅槃,不知以何法而称为涅槃。大慧因此问明,以显果德异于邪小。
佛告大慧:一切自性习气,藏意意识见习转变,名为涅槃。诸佛及我涅槃自性空事境界。
一切自性习气:唐译作:“一切识自性习气”。“一切识”,因八种识中,各有熏习气分,所以称一切。“自性”,即无始来,俱生无明与分别无明,念念熏习而成种性,此为过去之旧种。此谓一切识自性之种子习气转变。
藏意意识见习转变:上句指“种子习气”,此句指“现行习气”转变。“见”,即分别无明。“习”,即俱生无明。以此分别与俱生二无明障为生死因,故有生灭之因。此谓八种识缘自分境 (相分),起现攀缘 (成七转识),念念熏成新的二障习气,此即为现在新种,即所谓现行习气。
诸佛及我涅槃自性空事境界:谓诸佛及我皆同证此涅槃,一切法自性空,理事圆融之境界。
“佛告大慧:一切”八种识“自性”之(旧)种子“习气”转变;及第八“藏”识、第七末那“意”识、与第六“意识”中之一切“见”(分别无明) 及“习”(俱生无明)之现行习气“转变,名”之“为涅槃”。此为“诸佛及我”皆同共证之“涅槃”一切法“自性空”,究竟理“事”之“境界”。
佛在此之意为: 若了彼种子及现行二种习气空,便将此生死,当体转为不生不灭之果德,称为涅槃。然而此谓转变,但转其名,体实不转,即涅槃相,亦不可得,所以称此为诸佛共证之诸法性空境界。
复次大慧,涅槃者,圣智自觉境界,离断常妄想性非性。云何非常?谓自相、共相妄想断,故非常。云何非断?谓一切圣,去来、现在得自觉,故非断。大慧,涅槃不坏不死。若涅槃死者,复应受生相续。若坏者,应堕有为相。是故涅槃离坏离死。是故修行者之所归依。
离断常妄想、性非性:“性”,有性。“非性”,无性。“性非性”,即有无。谓涅槃之性,本离于断常、有无等一切妄想。
自相、共相妄想断,故非常:谓二乘所执之自相、共相诸妄想皆断除,故不见有一自相、共相恒常、相续不变,故非常。若不见有自相、共相,即不得一自相、共相而可了脱。此为诸佛不坏自共相,而自共相妄想断之涅槃境界,亦即不断而断。
一切圣,去、来、现在得自觉:谓过去、未来、现在,三世一切圣者,皆以此而得自觉圣智。
涅槃不坏不死:涅槃之性,不是外道二乘所称的坏灭,亦不是凡夫所说的死。
若涅槃死者,复应受生相续: 若涅槃为死法者,则应于涅槃后,再于三界中受生,生死相续不断。
是故修行者之所归依:是故大涅槃为诸如实修行者之所归依。
“复次大慧,”如来之“涅槃者”,乃为“圣智”自证“自觉”所行之“境界”,其性本“离断、常”之“妄想”及有“性非”有“性”(有无) 等一切妄想之法。“云何”涅槃为“非常?”二乘所执之“自相、共相”诸“妄想”悉皆“断”除,故不见有一自相、共相恒常相续不变,“故非常。云何”涅槃为“非断”灭之法?“谓一切圣”者,于过“去”、未“来、现在”皆以此而“得自觉”圣智,智德寿量不断、无尽,“故”涅槃“非”为“断”灭之法。“大慧,”大般“涅槃”其性“不”是二乘所称的“坏”灭,亦“不”是凡夫所称的“死。若涅槃”为“死”法“者,复应”于涅槃后“受生”,而于三界中生死“相续”不断,因有死必有生。然涅槃不死,所以不更受生,故涅槃不是死法。“若”涅槃是“坏”灭“者”,则“应随有为”之“相”,因唯有为相方有生住灭相。然涅槃非有为,故不坏。“是故涅槃”之性“离坏、离死。”以离坏、离死,“是故”大涅槃为诸如实“修行者之所归依。”
常情以坏灭为涅槃,所以佛特别显示涅槃境界是不坏不灭。因为佛已证无生,故非死;涅槃是真无为,故不坏。因此才为诸佛及三贤十圣之所共归。至于小乘行人,身智俱忘,是否也涅槃?答案是:小乘仍有微细生灭,故有灭 (以其八识中之根本无明未断故); 小乘涅槃为化城涅槃,故可坏,既有坏灭,则非得此无上涅槃。
复次大慧,涅槃非舍、非得;非断、非常;非一义、非种种义;是名涅槃。
非舍、非得:涅槃之性,其性非可舍,非可得:众生虽未证,然亦不曾舍,以一切法自性涅槃故;诸佛虽证,亦非新得。
非一义、非种种义:“种种”,即异。谓非一、非异之义。
“复次大慧,涅槃”离一切过:其性“非”可“舍”,亦“非”可取“得;非断、非常;非一”之“义,非种种”(异)之“义,是名”为“涅槃”。
此节总示涅槃离一切过。所谓一切过即以四句百非为代表。因为有四句,所以众生生起一切妄想,皆是此四句之过。
又,涅槃之性,凡外邪以迷心量,故皆不能证得。二乘妄见心外有法可取舍,外道妄执一异、断常等,这些总是妄想情量;离此诸过,则是真常、真乐、真我、真净之大涅槃。所以六祖之偈言:“无上大涅槃,圆明常寂照。凡愚谓之死,外道执为断。诸求二乘人,目以为无作。尽属情所计,六十二见本。妄立虚假名,何为真实义? 惟有过量人,通达无取舍。以知五蕴法,及以蕴中我,外现众色像,一一音声相,平等如梦幻; 不起凡圣见,不作涅槃解,二边三际断,常应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别一切法,不起分别想。劫火烧海底,风鼓山相击,真常寂灭乐,涅槃相如是。”观此祖师涅槃之说,即知是远承诸佛,指此印心,顿转心意意识,顿入性空之真净境界也。
复次大慧,声闻缘觉涅槃者,觉自相、共相,不习近境界,不颠倒见,妄想不生;彼等于彼,作涅槃觉。
觉自相共相:此为声闻所行:觉知自相、共相,而断见惑。
不习近境界:此为缘觉所修:不习近六尘愦闹境界,乐独善寂。
不颠倒见,妄想不生:于五蕴六尘不生凡夫之常、乐、我、净四种颠倒见。“妄想不生”,为对境不起妄想分别,因此思惑亦除。
彼等于彼,作涅槃觉:彼等二乘之人,于彼非究竟处,而作涅槃之妄觉。
“复次大慧,声闻缘觉”之“涅槃者”为:声闻乘人“觉”知“自相、共相”,而断见惑。缘觉乘人则“不习近”六尘愦闹“境界”,乐独善寂,于五蕴六尘“不”生凡夫常乐我净之四“颠倒见”,于对境时,“妄想”分别“不生”,思惑亦除。
“彼等”二乘之人,“于彼”非究竟处,而“作涅槃”之妄“觉”。
复次大慧,二种自性相。云何为二? 谓言说自性相计著,事自性相计著。言说自性相计著者,从无始言说虚伪习气计著生;事自性相计著者,从不觉自心现分齐生。
言说自性相计著,事自性相计著:“言说”,即名相;“事”即事相。凡夫以此二种计著,故令一切法生生不息,不得涅槃。然推究此名相与事相之自性相,皆是自心妄想所现,本无自性。是故知此二计著,为众生涅槃之根本障碍,故佛在此特别提出,以为开示如来涅槃法之总结,令众生皆自心自了,证得自性涅槃。
从不觉自心现分齐生:为从不如实觉知一切法唯自心现,而有差别生。“分齐”,即差别。以法界本一相,以不觉心现,故见差别。
“复次大慧”,有“二种自性相”,为众生生死因,今不得涅槃。“云何为二?谓言说”(名相)之“自性相”妄想“计著”,及“事”相之“自性相”妄想“计著。言说自性相计著者,”为“从无始”世来执着“言说”之“虚伪习气计著”而生;“事”相之“自性相计著者”,为“从不”如实“觉”知一切法唯“自心现”而有“分齐”差别,因而“生”起。
上面佛说大涅槃的定义为转变“一切自性习气”,但未详说自性习气。故在此更明白显示。一切诸法皆有名相(言说) 与事相,但此二相皆由心现,本无自性,惟是一心。而邪小之人不了名字性空,事相非有,各执有其实自性,因此于其中妄想计著,念念熏习,各成实种,所以佛说“一切自性”。佛了此二种自性,即寂灭相,不复更灭,所以能转一切自性习气,此即是如来大涅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