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和证丨众生和我

知,是有思量,有思量即有相想象攀缘。
证,则无思量,直接见相,此相不落思量。
不落思量相,不同于想象攀缘相。故说实相非相。
思量者,虽殊,然皆心想。
不思量相者,非心想,不落言诠。
故,知非证也。
知犹若途,证若终地。途非终所也。
知行万里,终证非相。
何以非相?
相是不共,故说非相。
一切不共法,无实可得,犹如幻梦,生灭无常,忆不可得旧,想不可得期,执持而不能住,是故说,三世之心,皆不可得。
心色是一,妄别名字。
众生无我,妄测人我。
诸法无性,妄想名性。
若有见“法、体、相、性、用”者,皆虚妄分别也,梦幻流逝,无一真实恒常。
众生阿赖耶生灭,见有、见生、见因、见果、见善、见恶、见苦、见乐、见常、见无常,一切皆阿赖耶虚妄生灭。
无始无明运作。杂染种子现行熏习。
是故不应执持。


若期众生者,即是弃我。
若不舍我者,当不舍众生。
若有众生者,则难弃我。
若不舍我者,众生与悖。
是故,众生即我,我即众生,本来一体,实无自性,落于极微,极微亦心想,心想是幻,赖耶生灭,当净静归真,住于无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