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和语言不能契入真实:二法的虚妄和真实一总大法界的不二

说“内”与“外”、“心”与“物”、“人”与“我”、“生”与“死”、“苦”与“乐”、“对”与“错”、“善”与“恶”、“功”与“过”,诸如此类,这种使用相对的两个概念,对事物进行判断和表达,这叫“相待法”、“二法”,这也是“言语法”。
言语法一定是二法,二法不与“真实”相应,“真实”是没有评判标准的,并且是浑然一体的,也是倏忽即变的,或者说,“真实”是无常、无体、无性的。
既然二法不与真实相应,言语法又必然是二法,所以,言语法不与真实相应,我们称言语法是戏论。一切言语,都是戏论!就连“一切言语,都是戏论”这句言语,也是戏论!
真实是沉默的,或者说,它远离言语,如果它被摄入言语,它就被简化和扭曲了,它就不再是完整的真实。
言语法为什么必然是二法呢?概念是支离破碎的东西,概念必须用“相对”和“分离”的模式,对事物进行表达。如果我们不把事物用概念切碎,对比,而是把真实和盘托出,那么,第一,我们做不到表达,第二,我们也无法感知和理解。
所以概念有个特点,几乎总是成对儿、相反地出现。几乎总有反义词,或者并列不相容概念。比如,好与坏,真与伪,男与女,智与愚,贵与贱,等等。概念是工具,用它来表达真实,就牺牲了真实的完整性。
我们总结一下,言语法是二法,二法不是真实法,言语是戏论(这句话本身也是戏论),真实是不二法,真实是沉默的,真实也同样是能赐予我们无限的,因为真实本身就是无限。我们的思维离不开言语法,所以思维是二法,思维有其虚妄。


思维和言语需要被超越,事物“个体”或“人”的“个体”的“本体性”,需要被超越。终极本体是一法界。不达于“一”,即沉沦生死。就是生灭法。一,远离断与常,远离生灭和不生灭。远离人对它的妄想和造作、摄受。法界一体,不二,离言,离想,离作,离受。

什么是极端?什么是中道?不是人肉眼所见的评判,也不是语言理论的规范。这个问题本身,就像所有问题一样,本身是处在不同层面上的。用极端的药物对治极端的病症,就是中道。用僵化的中道的概念限制真实与自由,就又是极端。说到究竟处,任何极端,在真实上,都是中道的。任何中道,在真实上都可以理解为极端的。极端和中道,不是真实本身,它们仍然是人为的概念,概念是工具,只要是工具,人们使用它的方法就肯定不同!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标准使用概念工具,概念和语言,不具备客观性。

真实本身,既不是“这样”的,也不是“那样”的,它根本就不是“什么样”的,它一被描述,就走样了。因为真实是一总大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