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三思

1.
实体之生,不可能是不变的。不变,即是死。
生,是活,活,是动,动,是变,变是死。
(故,生即死,死即生。)
存在之概念,即含有“作用”之义,作用,即含有变化之义。
存在,即变,即生,即死。
故,生,非非死,死,非非生。
生,有二义。一是出生,瞬时也(此瞬时并无特殊性,是人的妄想)。二是活着,过程也。死,有二义。一是过程,正在活着时,便正在不断死亡。二是瞬时,死亡那一刹那(此一刹那,并无定性,而不可得,亦是人的虚妄心想)。

2.
此生死后,尚有无数生未生,此生生前,已有无数生已死。
然,世世不可比较前后。
或可以说,此世后,已有无数世已死,此世前,尚有无数生未生。
然,无我也。
故,此生生世世者,谁之生生世世?
如果没有一个灵魂一以贯之,就像无数珍珠,没有一根绳串起,那么,三世一切众生,就浑然不可辨。
此世彼世,既不可分辨时间之先后,亦不可分辨“彼此灵魂”之属别也。
此所谓之“世间”者,皆浑然一体,不可定义界别。
若言时间先后,灵魂所属,即是虚妄分别,妄想是也。
故说,一切众生,惟一众生,一切世间,惟一世间,当无分别心念时,万法合一,自证奥玄。
3.
无生。亦无死。
所谓“不生亦不灭”。
不灭非常有。不生非断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