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我 法无我

那些本来自于众生的观念,并不是我自己为我自己创造的,我只是拾人牙慧。我几乎没有任何自己原创的观念,众生也一样。但糟糕的是,那些来自于众生的平均化的观念,并不适合于我,不仅如此,它们也几乎不适合于任何一个人。然而,除了这些观念,并没有一个我,可见,我不过是“非我”的众生的一个产物而已,我是一个产物,并且没有任何“我”性。众生也一样,跟我一样,肚子里,脑子里,空空荡荡,没有自我,肚子里全是其他生物的尸体,脑子里全是其他(“无我”的)众生的“人云亦云”的观念。
不仅我无我,而且我本来就不可能有我,而且众生不可能有我,而且万法皆无我,风无我,风没有自我决定朝哪个方向吹,太阳没有自我,太阳也不是自己决定自己的运行轨道的。
这叫人无我,法无我,二无我,也叫“离性非性”,万法皆无自性。这是本然状态,真实状态,并不是什么“不对劲儿”或“不合理”或“不合情”的状态。
如果我们认为我们创造了我们自己,又或者认为什么东西就必然常有什么属性,这些观念,就会在不被我们所知的地方,自相矛盾,与我们开战。
当然,既然我们“无我”,我们“不存在”,这就玄幻了。
如果一切事物,皆无本性,这就玄幻了。
事实上,不仅众生万物,皆无“我”“性”,它们连“(本)体”都是假借来的,时刻新陈代谢和变换,你想,如果你的身体都在时刻变换,哪个东西又能被叫做你的“我”呢?
太阳的质量每天都在变化,哪个质量的太阳才叫“那个”太阳?
从今天开始我不再证明无我这件事,因为没有我能证明没有我。